黑吃黑!詐團搶錢、挖坑活埋 共犯判無期徒刑「上訴求輕判」

诈骗集团成员徐维韩、郭育廷及谢旻锜等人,因上游、绰号「红财神」的男子与陈姓男子有60万诈骗利益纠纷,前年12月至陈家掳人,还强取他BMW上的60万元,事后将陈载至苗栗偏僻处,挖洞活埋。新竹地院国民法官庭依强盗杀人罪判3人无期徒刑,强制罪部分分处5至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传郭讯问,郭请求重新酌减裁量刑度。

本案源于3名被告与潜逃出境的张晋毅、蓝昱翔2022年12月29日至陈家掳人、强盗财物还挖洞将人活埋致死。张等人原要将陈丢入海中,但因有海巡人员而作罢,后来又将陈带至偏僻处,拿出预备的铁锹挖出足以埋入活人的坑洞。陈趁隙打电话报警,待坑洞挖好后,张、蓝2人以凶器敲打陈的头部、斩击左脚跟,趁陈无力反抗将他活埋。陈一度求饶「大哥,多少钱都愿意给,放过我吧」但没用,陈窒息死亡。

谢旻锜主张虽与陈姓死者有嫌隙,但事前不知道要去杀人,以为只是要给他教训,众人将陈押到海边时,他向主嫌张晋毅称失眠、感冒不适,并以要删除陈手机内的资料为由,从张手中取走手机,再借故接近陈将手机交给他,让他得以报案。且事后张平分60万时,他也没有拿取。

但一审审判长质疑,陈的双手被反绑,眼睛被缠住,怎么解锁手机报案?谢旻锜答称,眼睛是用类似纸板的东西遮盖,未完全挡住,要活埋陈时,他有向张晋毅求情,说可以先带去汽车旅馆等送去泰国拆线(活摘器官)。

郭育廷在一审时表示,张晋毅找他参加,跟他说要「处理」1个人,没有提到「杀」或「死」等关键字,他自己猜测「处理」就是要杀人,因为「电影都这样演」。

检察官控被告们得知要杀人的时间点,最早在2022年12月24日,当张晋毅提及要「处理」一个人时,最晚在死者住处提及「拆线」时,张准备的铁锹就是铁证,过程中不断变化的是杀人方式,而非杀人犯意。至于谢旻锜称未收下由张平分的10万元,但从其他2名被告的口中可知,张事后曾向2人告知钱已平分,且谢旻锜从未向他人表示不想收下这笔钱,加上曾建议把陈送去拆线的钱要平分等,可见谢是重视钱财的人。

在一审判决后,案件上诉,高院今传郭育廷讯问。郭不主张事实认定错误,但请求重新量刑。

法官询问是否有赔偿或和解的计划,否则被害家属来也不见得对郭有利,无法成为有利的量刑事由;律师表示,能赔偿多少钱,待与郭的家人讨论。

本案8月1日下午将再行准备程序,届时将提徐维韩、郭育廷、谢旻锜3名被告。

郭育廷参与强盗杀人,一审遭处无期徒刑,他上诉请求轻判。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