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母好手好脚不工作 哭求7岁、14岁女儿援交养家

▲未成年人常常对性事一知半解,有时沦为性侵被害人仍不自知。(图/取自电影熔炉》)

社会中心屏东报导

屏东县一对父母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竟动起歪脑筋要7岁和14岁女儿卖淫「负担家计」,逼两人和88岁老翁文童援交,每次酌收2百至7百元,大女儿不堪折磨,哭求「不想再做了!」爸爸却要她「顾全大局」,忍辱负重满足老翁性欲法官日前分别重判这对狠心父母12年、10年徒刑嫖客王文童也被判刑4年。

去年某月有路人东港镇「胜友商务旅馆」,看见王文童手牵一名年幼女童开房间直觉事情有异报警,王文童被捕后对买春一事坦承不讳,供出是卖淫女童的父母牵线介绍,「男人本来就会贪心,买的客人那么多,我还排在后面!」被害少女姐妹社工辅导下吐出实情,承认是被亲生父母逼迫援交。

14岁的姐姐供称,爸爸妈妈家里家境不好,还有一对弟妹要养,要求自己「出来卖」贴补家计,她和王文童曾发生5次性关系,完事后「老爷爷」会付给等在门外的爸爸700元;未料她牺牲自己还不够,半年后7岁的妹妹也被推下火坑,但因年纪太小不方便做爱,仅能收取2至3百元供客人抚摸满足性欲。

这对狠心父母虽矢口否认仲介女儿卖淫,但大女儿和小女儿都曾目睹他们收钱,还曾听过两人和嫖客讨价还价,抱怨「钱给太少」,旅馆工作人员也证实,曾看过爸爸骑车载女儿上门

法官调查发现,这对卖女夫妻好手好脚,却不思担起养育责任,反藉被害少女姐妹牟利,实在非常可恶,虽然被害人表示愿意原谅父母,但检察官求刑8年实在太少,当庭加码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重判12年、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