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未于法说前一日公告重讯 证交所开罚新台币3万元

▲鸿海分别于6月10日及11日举办史上第一次法人说明会。(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刘姵呈/台北报导

鸿海(2317)分别于6月10日及11日举办史上第一次法人说明会,但经查因未于10日之场次说明会前一日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画面台湾证券交易所今(12)日针对鸿海违反重大讯息规定,处以违约金新台币三万元。

证交所指出,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6月10日及6月11日举办法人说明会,经查符合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12款情事,惟6月10日之场次未于说明会前一日输入公开资讯观测站重大讯息画面,已违反前述处理程序第8条规定,故证交所处以违约金新台币三万元,并函知该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