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10亿元振兴券 拚9月发放
花莲遭地震、台风侵袭,观光客锐减,目前交通仍然不稳,图为苏花路廊崇德段边坡土石流。(王志伟摄)
0403花莲大地震后重创地方观光产业,花莲县政府编列10亿元「促进经济振兴券」,发给县民每人3000元,30日议会三读通过预算,最快9月底开始发放,年底前可在县内店家流通。县府观光处长张志翔说,地震后花莲观光产值损失约150亿元,盼透过消费券刺激内需,拉擡消费买气。
张志翔说,参考中央及金门县政府过去经验,县府编列10亿元预算发放振兴券,对象为今年4月3日前设籍花莲的县民;振兴券有防伪线,将委请中央印制厂印制,预计面额分为500元4张、200元5张,1份共9张,价值3000元。
张志翔表示,振兴券等同现金但不能找零,可在县内有商业登记、税籍店家使用,流通期限到年底。至于发放方式,他说,规画发放时间为1周,前2天比照选务系统设置多个「发票券所」供民众领取,若在外地工作等原因无法在这2天领取,后5天可就近到花莲县各乡镇市公所领取,同个户籍可以代领。
除了振兴券外,先前推出的「市场加倍券」获好评,县府加码提出的1000万元预算也获得议会通过,将持续来发给。
张志翔表示,以去年观光署统计花莲全年旅宿业产值76亿元,平均一季19亿元,地震发生在4月,之后县内观光持续低迷,从4月到年底,三季的旅宿产值几乎都没有,换算旅宿损失57亿元,再以旅宿业占旅游总支出37%计算,花莲到年底前,因地震造成观光损失至少150亿元。
张志翔坦言,花莲观光客仍以北部为主,航空班次有限,船运仅这段时间有疏运,现阶段单靠南部观光客支撑效果有限,仍要等到铁公路恢复后,观光才可能稍有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