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富里庄役場安全堪慮 地方憂百年建築不保

花莲富里庄役场是花东少数仅存官署建筑,拥近百年历史,经地震、台风影响已显破旧,乡公所以安全顾虑日前邀集民代等现勘评估拆除或修复;地方人士担忧老建筑不保。

富里乡长江东成告诉中央社记者,918地震后,建筑物损坏严重,已有安全之虞,原本作为社区巡守队晚间驻点,已要求搬往他处;日前邀集地方文史工作者、民代等现勘,有墙面确实已快倾倒,也邀请结构技师针对建筑物结构进行安全评估。

江东成说,富里庄役场后来由「电信局」进驻,位于富里乡大街上,建筑物已老旧,将以安全、活化为主轴进行评估,同时会函文县府文化局,循相关法规认定,是否具文化价值而有保留必要。

花莲县政府文化局文化资产科长黄用斌说明,隶属公有50年以上的建筑物,若要拆除须经过文资法规定:管理单位应通知文化主管机关进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目前富里乡公所研议中,尚未收到来文,因此是否列文资保存,程序尚未启动。

根据文资法第15条规定,「公有建造物及附属设施群自建造物兴建完竣逾50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着之建造物及附属设施群自建造物兴建完竣逾50年者,所有或管理机关(构)于处分前,应先由主管机关进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

位于富里乡中山路的富里庄役场(富里旧乡公所)建于1926年(昭和元年),战后,乡公所兴建新办公大楼而改为电信局,又因电信局业务缩减而撤离,之后再由社区巡守队进驻。

根据史料记载,富里庄役场建筑特征为欧式水泥尖顶,正立面、屋顶及左侧仍保存完整,仿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和洋折衷样式建筑,是日治时期台湾引进西方钢筋水泥建筑的首批与实验之作,在台湾建筑史中极具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