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富里庄役场 将申请文化资产评估

花莲「富里庄役所」已有近百年历史,因老屋有安全疑虑,乡公所邀地方人士会勘讨论。(富里乡公所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花莲富里乡「富里庄役场」已有近百年历史,曾是日治时代官署,战后改乡公所,前年918地震发生后结构岌岌可危,乡公所以安全顾虑邀地方人士会勘,有乡民担心老建筑不保,乡长江东成说,将邀请结构技师二度安全评估,也会函文县府文化局,评估是否具文化价值而有保留的必要。

位于富里乡中山路的富里庄役场,建于1926年,建筑特征为欧式水泥尖顶,仿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和洋折衷样式建筑,至今已有98年历史,是花东少数仅存官署建筑。

战后改为富里乡公所,1959年新建的乡公所办公室在旧址旁完工启用,旧的办公厅舍由电信局进驻,又因电信局业务缩减撤离,再由社区巡守队驻点,却碰上918强震,巡守队撤离,已成危楼空房。

江东成说,地震后担忧塌陷,日前邀集民代、文史工作者以及结构技师等勘查,发现建物受损严重,墙面有裂缝,梁柱也出现错位,有一面墙看似快倾倒。

江东成表示,老建物有历史背景,乡公所希望在安全下,以活化为主轴评估,目前庄役场并不具文化资产身分,要先确认是否具有文资价值,因此将办理二度会勘,将函文给县府文化局,先确认文资身分与价值,再评估下一步处理方式。

文化局说明,依据《文资法》第15条规定,公有建物或公有土地上的建物等完竣超过50年,处分前应先由主管机关评估文化资产价值;若收到富里乡公所函文,会请专业文资委员办理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