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鲁阁史迹多无文资身分 花莲文化局:将普查保护

锥麓古道沿线于日治时期所刻凿在石壁上的「观音石像」因不具文化资产身分,若遭破坏,目前仅能裁处3千元罚锾。(花莲议员魏嘉彦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内,尚有许多遗址名人碑刻题匾忠魂碑、墓碑有形文化资产,未被依法列为有形文化资产或依法列册追踪。(花莲县议员魏嘉彦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内除「东西横贯公路牌楼」外,尚有许多有形文化资产未被登录为历史建筑,若不幸遭破坏时,无法祭出重惩以示儆效,花莲县议员魏嘉彦要求花莲县文化局应进行普查,维护保存这些具历史意义史迹;文化局表示,目前正办理普查研究计划,若涉太管处管辖范围,亦会与其充分讨论,共同推广文化资产并落实保存维护工作

太鲁阁国家公园拥有壮阔峡谷景致及丰富历史人文,平均每年均可吸引超过400万人次的旅客到访,是花莲人观光景点之首,不过去年8月,锥麓古道沿线于日治时期所刻凿在石壁上的「观音石像」遭人为破坏后,却因不具文化资产身分,当时太管处称逮补到犯人最高仅可裁处3千元罚锾,震惊社会

魏嘉彦日前在书面质询时指出,若观音石像有古迹身分,按「文化资产保存法」最高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且园区内尚有许多遗址、名人碑刻、题匾、忠魂碑、墓碑等有形文化资产,未被依法列为有形文化资产或依法列册追踪,仅「东西横贯公路牌楼」有被登录历史建筑。

他认为,历来许多专家学者针对太鲁阁中横沿线做了许多学术研究,公部门民间业者行销花莲时亦以其作为卖点宣传,文化局身为文资法主管机关,应尽快与太管处合作,对这些具有文资潜力对象依法进行普查,决定是否应登录文化资产身分,确保具历史意义的史迹能被妥善维护保存。

文化局表示,由于目前未接获民众文史作者提报申请指定文化资产或登录其为文化资产,不过为持续了解累积具文资潜力的基础资料,自去年起开始办理「花莲县文化资产潜力建物第1期普查研究计划」,计划范围涵盖太鲁阁国家公园所在的秀林乡,而锥麓古道观音石像及中部东西横贯公路所留存之各时期设施或建物等,皆为普查的研究范围。

除了将普查研究计划编撰成报告书外,文化局将规画座谈会,邀请相关机关、文史团体及民众参与,如涉太管处管辖权属范围标的,将会与其充分沟通,盼能透过跨机关合作方式整合资源,共同推广文化资产,落实保存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