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港进出桥梁货运载重车 15日起不得超过43公吨
▲进出花莲港#24管制站及进入#1管制站之货车需提供载货过磅单查验。
为维护港区桥梁安全,花莲港务分公司去年7月15日委请台湾世曦工程顾问公司评估花莲港各桥梁安全载重,经评估花莲港#22桥、#24桥等2座主要对外桥梁载重不宜超过43公吨,今后43公吨以上重车不提供借道,今年3月15日起进出花莲港#24管制站及进入#1管制站之货车需提供载货过磅单查验。
港务分公司表示,港内作业车辆如须行驶花莲港#22、#24桥梁由#24管制站出港,倘载重超过43公吨应回程减重后凭过磅单通行。整体物超过43公吨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80条向起运地或车籍所在地监理机关花莲监理站申请临时通行证,取得临时通行证由#1管制站出港行驶港外平面道路。
▲花莲港务分公司于#24管制站、#1管制站及#22桥梁悬挂宣导布条。
为宣导港区桥梁限重政策,花莲港务分公司已于#24管制站、#1管制站及#22桥梁悬挂宣导布条,并请港务警察加强宣导货运司机自今年3月15日起进出花莲港#24管制站及进入#1管制站之货车须提供载货过磅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