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港进出桥梁货运载重车 15日起不得超过43公吨

▲进出花莲港#24管制站及进入#1管制站之货车需提供载货过磅单查验。

记者萧可正 /花莲报导

为维护港区桥梁安全,花莲港务公司去年7月15日委请台湾世曦工程顾问公司评估花莲港各桥梁安全载重,经评估花莲港#22桥、#24桥等2座主要对外桥梁载重不宜超过43公吨,今后43公吨以上重车不提供借道,今年3月15日起进出花莲港#24管制站及进入#1管制站之货车需提供载货过磅单查验。

港务分公司表示,港内作业车辆如须行驶花莲港#22、#24桥梁由#24管制站出港,倘载重超过43公吨应回程减重后凭过磅单通行。整体物超过43公吨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80条向起运地或车籍所在地监理机关花莲监理站申请临时通行证,取得临时通行证由#1管制站出港行驶港外平面道路。

▲花莲港务分公司于#24管制站、#1管制站及#22桥梁悬挂宣导布条

为宣导港区桥梁限重政策,花莲港务分公司已于#24管制站、#1管制站及#22桥梁悬挂宣导布条,并请港务警察加强宣导货运司机自今年3月15日起进出花莲港#24管制站及进入#1管制站之货车须提供载货过磅单备查

花莲港务分公司吁请港区相关业者宣导所属货运司机务必遵守港区桥梁限重规定,共同维护港区桥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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