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教師拿麥克風敲學生頭挨告傷害罪 判拘役50日
花莲一名某国中罗姓教师看见学生午休结束后仍睡觉,竟拿麦克风连续敲打学生头部,学生疼痛惊醒,返家发现头部红肿,随即向家长反映。家长不满老师处罚过重提告伤害罪,法院认定教师连续敲头的惩戒行为,已超过合理界限,依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
法官认为,罗师觉得学生趴在桌上休息的行为,须加以惩戒,应先劝导、口头要求前往学务处,或通知家长带回辅导管教等,以麦克风连续敲打学生头部管教,不但不是侵害最小的方式,甚至法律明文禁止体罚,且手段与目的失去均衡。
判决书指出,按教师惩戒权行使,仍须合于一定要件,除主观上须基于教育目的而有惩戒,客观上也须合乎教育性,并有助于教育目的达成;且多种惩戒手段都可达成目的,应选择对学生损害最小方式。教师惩戒行为不得逾越合理界限,否则仍构成违法体罚。
法官认为,教师本应正确指导管教学生,却以体罚方式造成学生头部受伤,对于学生心理发展健康产生影响;教师否认犯行的犯后态度,也没有达成和解或赔偿,认定罗师对少年犯伤害的行为属于接续犯,对少年犯伤害罪属刑法分则加重的独立犯罪类型,依法不得易科罚金。
检警调查,罗姓教师见学生午休时间结束仍趴在桌上未起,持麦克风敲打学生头部约3、4下,学生返家后跟家长提及头部疼痛,到医院检查发现头部有红肿的状况,家长向检警提起伤害告诉。罗姓教师否认犯行,辩称只是轻敲头部,加上学生有用外套盖住头部,管教行为应不至于造成学生伤害。
花莲某国中罗姓教师用麦克风连续敲打学生头部,导致学生头部受伤,法院认为惩戒行为已越限,依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