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找少年玩男男戀還自錄 邀約遭拒出言恐嚇判8月

新北市戴姓男子2年前两度花钱找花样少年车震,还持手机录下二人性行为影片,第三度邀遭拒,扬言要将影像画面截图供人浏览观看,企图借此要胁被害少年就范未果,新北地院日前依法判刑8月,得易科罚金24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戴姓男子于2022年8月间,透过网路交友软体结识就读高职年仅17岁少年,一个月内二度以1000元做性交易代价,开车载少年在新北市树林及莺歌区偏僻山区车震,还持手机录下二人性行为过程。

「那以后就不找了喔!」「你的照片应该是有人看得出来。」2022年9月底,戴男第三度以手机通讯软体LINE邀约少年进行有价性交易,却遭少年拒绝,戴男不满邀约遭拒,竟持续传讯恐吓,还表示要将二人性行为影像画面截图共人浏览观看。

戴男于警询及检方侦查中均否认犯行,因戴男在检方侦查期间与少年达成赔偿和解,少年也愿撤回刑事告诉,且于法院审理时坦承全部犯行,日前依18岁以上之人与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人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拍摄少年性影像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刑8月,得易科罚金24万元,仍可上诉。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