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错灯管中市府拒付款 民代批糊涂帐

汰换全市9万多盏水银路灯,却传出有厂商误换钠光灯为LED灯,事后台中市府拒绝付款而闹上法院。(市议员张芬郁提供/林欣仪台中传真)

配合中央推动「水银路灯落日计划」,台中市府2016年起,汰换全市9万多盏路灯,却发生厂商误将钠光灯更换为LED灯,导致市府拒绝付款、双方闹上法院的情况;民进党市议员张芬郁抨击市府监工不实,根本是一笔糊涂帐,要求应该算清楚。

台中市建设局表示,依照能源局规定的计划要点,中央补助经费是依照水银路灯更换数量核定,厂商在施工期间未依契约规定普查、或未使用符合规定的产品,导致市府权益受损,才依照采购法办理;该给付的一定给付,但若损害市府权益且查出监造不实情况,将向监造单位求偿。

张芬郁指出,市府2016年获能源局补助,更换全市9万7772盏水银路灯为LED灯,总经费高达7亿4911万元,并采监造、工程分开办理的方式招标,却出现施工期间,有业者误将钠光灯一并汰换,甚至有厂商使用「不可调光」的电源供应器等多项疏失,且市府事后拒绝付款,6家厂商愤而提告。

张芬郁说,6家厂商中已有4家判决确定,法院认为业者虽然误换LED灯,但市府也未要求换回来,因此市府应给付相关款项,依照钠光灯折旧抵扣的金额计算,市府总共需给付1900多万元;另还有承揽第7、8工区的2家厂商,一审判决市府应给付1亿1683万元,市府仍在上诉中,她要求建设局应算清楚这笔烂帐。

建设局长陈大田指出,LED灯汰换的施工时间为前市长林佳龙时期,市府依照契约规定、该给付的款项一定会给付,但也会保障市府权益并尊重法院判决,目前仍在诉讼中的情况不会影响近期LED灯汰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