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招?女入职先签辞职信 生小孩却被当主动辞职

江苏女子到派遣公司报到,却被要求签「辞职信」以及「劳动合约解除通知书」。(图/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记者一中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日前一名江苏省张姓女子爆料,先前到北京某家派遣公司工作,在报到的时候,公司要求她在「辞职信」以及「劳动合约解除通知书」两份文件上签名,不签名就没办法报到、薪水无法如期发放。没想到这两份文件,却是她成为被公司解雇的关键证据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张姓女子于2015年8月于派遣公司报到,并赴武汉医药公司上班,派遣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7日。她表示,「当时就觉得很奇怪,刚来上班就让我们在辞职文件上签字,还把落款时间填为2016年10月7日」,但因为其他做比较久的同事也有签过,不疑有他,立刻签字。

▲ 最后她选择走上法律途径,争取自身权益。(图/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视觉中国CFP)

但不久之后,张姓女子意外怀孕,于2016年9月1日产下一子。但在她休产假期间,医药公司却以她「主动辞职」为理由,还拿出有她亲笔签名的「辞职信」以及「劳动合约解除通知书」,于2016年10月7日将她退回派遣公司。随后派遣公司也单方面解除双方劳务关系。她表示,从来没有向任何单位提出离职申请,「我这才明白,公司让我那两份文件的用意,就是防范女员工怀孕。」

最后张姓女子选择走上法律途径,以被迫签署「辞职信」以及「劳动合约解除通知书」、且派遣期限尚未到期为由,控诉资方解除劳务关系的行为实属违法。而派遣公司、医药公司表示,这两份文件都有她的签名,坚称她是主动辞职。

最后法庭审理结果出炉,以2015年写好辞职信,却在2016年才提出,明显不合常理,故不采信派遣公司以及医药公司的说法,且要求派遣公司与张姓女子继续履行派遣合约,让她继续在医药公司上班,直到合约日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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