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玲发声明:当不当NCC委员都好 只盼获公平对待

陈元玲(图中)在NCC委员审查过程中,一直是被批评的焦点

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

下一任NCC委员侯选人陈元玲,因她与她先生经营创投公司大陆设有据点,可能受中资影响等争议,成为近日立委们审查NCC委员的焦点人物。31日晚间她为维护声誉特地发表声明,她表示,作为第一位来自业界女性代表,本人一开始就有心理准备确实会遭到比较多的质疑与挑战,但是来自业界的背景不可能面面俱到,留也好,不留也好,对本人陈元玲而言都很好,只是希望在这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她对于《壹周刊》关于她的相关报导,认为是「未善尽查证之责,非但有失公正客观,更与事实不符」,已到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境地,令人不知如何驳斥」。以下是声明书全文

◄立委引用周刊报导做为质询陈元玲(中)的依据。

声明稿        陈元玲2012.5.31

本人在民间企业服务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认真思考本人能为国家作些什么,但是本人了解本人不可能符合每一个人的期望与标准。如果在这次审查当中,民意代表根据自己的判断所做的任何选择,本人都会欣然接受,因为对本人而言,不是非这个工作不可。本人只是希望在这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特别是不需要背负的罪名

然这段时间以来,部分对个人的不实指控,透过新闻媒体的报导、渲染,对本人的声誉已造成不可回复之损害,尤其今日(编按:应是30日之误)出版之壹周刊,对于本人的相关报导,未善尽查证之责,非但有失公正、客观,更与事实不符,本人为正视听、维护声誉,特澄清说明如下:

第一、该周刊指称本人为「北大企业家俱乐部」之成员,洵非事实。本人对此俱乐部毫无所悉,遑论参与。该周刊未经查证即错误报导,捏造事实,已严重伤害本人名誉,戕害媒体形象。

第二、该周刊指称,本人夫婿因「主导日本新生银行投资日盛金案」而成为「中资合伙人云云纯属无稽之谈,盖本人夫婿任职之创投基金参与投资日盛金控,纯属自主投资,与日本新生银行无任何合作关系,何来「中资合伙人」之说?相反地,本人夫婿任职之创投基金,参与投资众多台湾具有潜力之新兴产业,例如花卉、医疗、新兴科技等,对于扶植台湾新兴企业,不遗余力,外人实不应扭曲,甚至抹灭本公司对这片土地的热诚与付出。

第三、该周刊另报导,本人夫婿参与管理之创投基金具有中资背景云云,更非事实;报导进而影射本人一旦担任 NCC委员之后,将会在审查特定案件时放水或内线交易云云,纯属主观偏颇之臆测之词,毫无根据。事实上,本人夫婿参与管理之创投基金,并无任何中资色彩,虽创投基金之投资标的常因国际化而不免将中国大陆包括在内,但不得扭曲、渲染为该创投基金有任何中资成分。更重要的是,本人夫婿参与管理之创投基金投资之标的,与通讯、传播、新闻、媒体等产业无任何关连,与本人是否担任 NCC委员毫无干系。至于该报导延伸联想本人与旺旺中时有关连云云,更是凭空想像,已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境地,令人不知如何驳斥。

从接受提名到现在,很难得本人看到了国家机器运作,官员所面对来自各方庞大的压力,也因此深刻体认到前几届 NCC委员的难为。作为第一位来自业界的女性代表,本人一开始就有心理准备确实会遭到比较多的质疑与挑战,但是来自业界的背景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将来行政院能找到更适合的人选,本人都会鼓励与祝福,因为本人相信只要有人愿意投入公职就能帮国家带来正面的力量。

◄陈元玲背景资料比学者出身的委员少很多,也受到批评。

林世嘉委员曾经质疑本人为什么要来淌这个混水,换句话说,大多数与业界有关系的人都不愿意来,那 NCC内部什么时候才会有来自业者的声音?这个人不是一定非陈元玲不可,有理想的优秀业界人士都应该进入 NCC为自己热爱的产业服务。

留也好,不留也好,对本人陈元玲而言都很好。如果进入 NCC,本人会带着满腔热血努力,但如果没这个机会,本人会回到热爱的创投,继续帮台湾优秀的人才找到资金,让他们有朝一日能发光发亮,为国服务。

本人除希望借此声明稿澄清事实,亦再次强调本人全力捍卫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之立场,请媒体善尽查证之责据实报导,勿沦为商业或政治利益操作下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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