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不認罪 檢求刑7到9月

艺人黄子佼因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罪遭起诉,黄子佼昨出庭应讯。记者潘俊宏/摄影

黄子佼昨身着改良式深蓝色青年装出庭,他五次现身法庭均同一装束,庭外对是否认罪不回应。法官开庭进行证据提示,检辩辩论,辩方对黄持有影片时间点抗辩无罪,庭审三小时结束。

儿少条例在二○二三年一月十日修正,无正当理由持有儿童少年性影像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卅万元以下罚金,检察官对黄具体求刑七到九月,目的是让法官判黄入监服刑。

黄子佼曾认罪,检察官第一次侦办时处分缓起诉,条件是缴公库缓起诉处分金一二○万元、写至少一二○○字悔过书,期间二年;检方职权再议,高检发回重查,检方起诉黄。

法院今年七月十五日、八月十二日、八月廿日、九月十日四次开庭,辩方对卷内证据得否在法庭攻防持反对意见,致简易案一直停留在准备庭阶段。检方昨天依「检察一体」派侦办检察官林岫璁与公诉检察官林淑玲共同论告。

检方指控,黄子佼持有七部七名未成年人性影像,扩大清查发现更多被害人,向法院声请并办,并办后检方认定黄持有四十七名未成年人性影像。

黄子佼二○二三年遭民众告发涉嫌性侵害未成年少女,检警查办,二○二三年八月四日对黄搜索约谈,在黄住处查扣随身硬碟中藏有成年、未成年女子大量性影片,影片来源是全台最大情色网站「创意私房论坛」。依起诉书,黄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起,以行动硬碟储存未成年女子裸露胸部或阴部从事接触性器官或性交性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