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譽授予新光人壽20億元次債 A(twn) 及 A-(twn) 評等

惠誉国际信用评等公司已授予新光人寿保险股分有限公司(新光人寿),拟分两券发行总计新台币20亿有担保次顺位公司债各券的国内长期评等分别为A(twn)及A-(twn)。新光人寿的国内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等为A(twn)/稳定,发行人国内长期评等为A-(twn)/稳定。

惠誉指出,新光人寿拟发行的甲券新台币10亿有担保公司债A(twn)的评等与该券的担保人台中商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台中银(2812),A(twn)/稳定)的国内长期评等一致,新光人寿拟发行的乙券新台币10亿有担保公司债A-(twn)的评等与该券的担保人板信商业银行(板信银(5862),A-(twn)/稳定)的国内长期评等一致。本次交易被视为两家银行各自的主顺位债务并由受托人确实执行履行公司债债务之保证责任。两券评等符合惠誉的评等标准,因为拟发行公司债的本息偿付分别由前述两家银行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

新寿本次公司债的发行将增强新光人寿较弱的清偿能力,因为根据现行RBC制度和将于2026年实施的更加严格的新一代清偿能力制度(TW-ICS),该公司债将计入资本。

惠誉依据其「监管优先性」原则,在衡量法定资本清偿能力时拟发行证券被赋予权益权重,惠誉同样将这些证券在惠誉的资本适足率评估中归类为100%的权益资本。但是,鉴于拟发行公司债为有固定期限之证券,其在惠誉的财务杠杆率计算中被列为100%的债务。

惠誉预期债券发行后,新光人寿的财务杠杆率仍将与其评等相称。自2023年第4季至2024年8月,该公司一直积极募集权益资本并发行公司债,截至2023年底,其财务杠杆率为18%。

截至2024年上半年,新光人寿的法定资本适足率相较于2023年第4季度低于法定最低水准(200%)的176%有所提升。这受惠于新光人寿获得母公司新光金控的增资、发行次顺位公司债,且该公司从2023年上半年的净亏损反弹至净利148亿。惠誉认为,该公司收益改善的持续性仍有待考验,因为与同业相比,该公司相对较高的业务风险状况带来较高的利差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