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学生反映迟到4分钟被处分 网警:内容虚假
近日,有网友微博发布“惠州学院一名学生因在教学评估期间上课迟到4分钟,被学校处分”的消息,并附有2张图片。
一张图片是印有惠州学院体育学院红章的通报,该通报称:2019年5月14日下午第5、6节《青少年发展与学习心理》2018级某某迟到4分钟,在本科审核评估期间严重的影响到学校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开出(除)学籍处分。鉴于本人初犯并认识态度较好,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大学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评先、入积极分子、入党等一票否决。
另一张图片是一张聊天截图,聊天内容中有“听说他们班是院长的课”、“听我朋友说,是院长查课,在门口等他”、“好怕下一个被通报的就是我”等字样。
5月16日下午,红星新闻致电惠州学院,询问网传消息是否属实,一工作人员回复称“假的”后匆匆挂断电话。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该网友已将微博被删除,发布另一微博称,据@惠州网络警察支队 :该内容为不实消息。并附有一张@惠州网络警察支队私信的截图。
该自媒体发布的微博
红星新闻记者用微博私信惠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官方微博询问此事,得到回复称:惠州学院给到我们的信息是网民对通告有误读,存在虚假内容,接下来以惠州学院和宣传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