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事件」风波未平 犯防学者:可借鉴日本成熟经验

iWIN今年初通知网路平台下架二次元界的虚拟创作内容,并报请警方立案通知相关人士,引发网友热议。(图/翻摄自网路)

「iWIN网路内容防护机构」,年初以涉嫌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与《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通知网路平台下架虚拟创作内容,并报请警方立案通知相关人士,引发网友热议。对此,铭传大学犯罪防治学系副教授王伯颀表示,卫福部函释内容不够具体,应深入讨论法条细目或相关配套措施,乐见政府机关邀集产业团体、出版业者以及专家学者们共同讨论、协商,期在创作自由及儿少权益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

卫福部4月份与立委、法务部以及ACGN相关团体协调后,5月已发文函释3点判断原则,其中一点为「有关儿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绘制的色情图画、AI生成的拟真色情图画依儿少性剥削条例规定处理」,相关争议原让外界认为已告一段落,如今却有网友转贴新闻而成为被告,再度引发轩然大波。

铭传大学王伯颀副教授认为,卫福部对虚拟儿少性影像处理原则的函释内容不够具体,应再深入讨论法条细目或相关配套措施。(图/王伯颀提供)

王伯颀指出,「iWIN事件」大方向立意良善,而卫福部在5月函释的3点判断原则,内容仍嫌不够具体,且主观认定的成分颇高,主管的公家单位在相关议题上恐须扩大讨论,并遵循「比例原则」才能够服众、共好。

王伯颀说,对于平台、业者们须负管理责任的部分,我国公部门目前倾向于立法管制,但欧美各国有关「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的认定,主要在于是否有涉及真人受害,非真人的影像创作并未主动管制。

王伯颀表示,他对于政府单位重视儿少性剥削的问题表示肯定,除了加强推动相关从业者「自律与防护」之外,建议公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借鉴二次元产业、法律规范成熟的日本作为范本,在保护国家幼苗的同时,还能够保障创作者的权益,减少社会争议以及官民纠纷。

卫福部强调,未来仍将依函释内容处理儿少性影像等相关问题,违反者将依刑法散布猥亵物品罪处理。(图/报系资料照)

儿少权益主管机关、卫福部保护司副司长郭彩榕则表示,卫福部5月14日就已函释,未来「儿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绘制的色情图画、AI生成的拟真色情图画」将依儿少性剥削条例规定处理;儿少不宜观看者,将依儿童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6条,请平台业者补正相关防护措施,如警示性防护、阻拦性防护、严格年龄限制等;动漫(含二次元创作)如内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而无艺术性、医学性或教育性价值,则将依刑法第235条散播猥亵物品罪加以处理。

更多 CTWANT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