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農地要拆農舍刨便道 彰化農民陳情要求修法便民

彰化县北斗镇农民陈情农地上有农用小屋也要拆除才能继承移转。图/民众提供

农地移转依规定必须保持土地原貌,彰化县部分农民继承农地,被要求拆除抽水马达、下田便道等设施才能办理继承,农民抱怨不便,县议员李俊谕受理陈情,今与县政府农业处、国税局北斗稽征所会勘;李俊谕表示,希望修改法令,不是逐案处理。

林姓农民等人向李俊谕陈情指称,「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认定及核发证明办法」法令规定农地所有权移转必须保持原貌,如果地上有任何设施的面积超过10平方公尺(约三坪)就要拆除,他们要继承父亲的农地,地上有保护抽水马达、放置简易农具、雨衣的铁皮小屋,还有方便耕耘机等农机下田的水泥便道,政府相关单位人员查看后,认为设施占用「面积太大」必须拆除,恢复地貌后再办理继承,完成移转农地所有权手续。

李俊谕表示,农民移转农地并非变更地目盖房子,维持原用途并设施都是农用,实在没必要要求拆除地面设施,待农地移转完成,继承的农民重新兴建和铺便道,拆除刨除后重建要花费数万元,也徒增公务员审查作业负担;如农地移转是继续耕作,应修法为农民携户籍腾本、公务员现场会勘一次,即可办理移转。

县政府农业处和国税人员看完现场,都表示事涉法令,未修法前要依法办理,他们会反映民意,请上级裁量和作为修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