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错爱马仕蜥皮包 险触野保法

杨姓民众海外购入名粺包却是台湾保育类动物皮革触法,北检查无犯意将杨不起诉处分。(本报资料照片

民众海外购买皮革制品小心触犯《野生动物保育法》。杨姓民众托法国友人购买爱马仕(Hermes)肩背包寄来台湾,没想到海关查验时,发现包包皮革是使用农委会列管保护的「泽巨蜥制作,将其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违反野保法案经检察官追查发现,包包是国外误寄,杨某没有犯意,予以不起诉处分,避免了一场官司

学名「Varanus salvator」的泽巨蜥又称水巨蜥、圆鼻巨蜥、五爪金龙、四脚蛇,分布在斯里兰卡、印度缅甸中南半岛印尼大陆广东广西海南山区流溪附近。成年泽巨蜥体长可达1.5公尺,世界保育状态是「无危」。但是,大陆、香港泰国及台湾都列入保护,尤其是农委会认列巨蜥属所有种都是保育类,未经主管机关许可输入或输出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就违法

杨姓民众去年7月委托法国友人,购买1个皮革制的爱马仕肩背包,经DHL寄达台湾,海关课员审核报单时,怀疑皮革原料是保育类动物制品,经送往屏科大野生动物保育服务中心鉴定后,确认使用泽巨蜥皮革制作,航警局以杨某没有农委会同意输入文件,擅自进口保育类动物产制品,函送北检侦办。

检察官侦查时,杨某感觉很冤枉,强调明明是请朋友买牛皮包,怎知寄来了蜥皮包,友人表示寄错,也请DHL退运。检察官调查杨某提供的微信撷图资料,发现确实委请友人购买爱马仕品牌的皮包,但款式扣案的皮包不同,只是大小相仿,杨的友人也隔海提供购买证明及皮包照片。

检察官认为,皮包进口的报单、提单、个案委托书都是填写杨某真实资料,如果要违法输入野生动物产制品,应该不会具实填写,采信杨某友人误寄皮包的说词,认定杨没有违法犯意,予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