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高層被控非常規交易獲不起訴 檢:處分虧損單位非壞事
基亚生物科技公司(3176)董事长张世忠,胞妹张姿玲、妹婿黄子亮、财务长欧朝铨、时任总经理郑毓仁等5人,被控2014年间起为募资从事分子检测业务,股权交换影响基亚利益,又出售具现金流的资产,涉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罪及特殊背信罪。士林地检署侦结,认为切掉如毒瘤的亏损单位,未必是坏事,张世忠等5人获不起诉处分。张等5人涉犯内线交易罪另案侦办中。
不起诉指出,基亚公司2014年间肝癌新药「PI-88」解盲失败,股票大跌,在台湾难以募资,基亚公司董事会2014年间决议通过,用1:1的换股比例,将子公司TBG全部股份,交换progen公司(当时为澳洲的上市公司)1亿1百万余股,以利在澳洲市场募资。
基亚等5人被控涉嫌隐匿会计师,换股后打算处分progen公司旗下2项主要资产,研发中新药「PG-545」及药品代工厂「PharmaSynth」,导致换股比例不合理,损坏基亚利益,损失全体股东9988万余元。
基亚等人在2016年间以220万元澳币出售「PharmaSynth」给管理阶层,签约仅收10万元澳币,剩余210万澳币则是1年、2年后分期收取;同年间又将当时拥有「PG-545」新药资产的PG500公司,以600万元澳币卖给管理阶层,仅收1000元澳币,剩余款3年后再行收款,导致基亚2017年度折价、坏帐损失9799万余元。
会计师证称,没人告知他换股后要处分2项资产,计算方式不同会影响出售价格,另外仍须着重两项资产将来对公司到底是利多还是利空,若没带来营收,即时出售未尝不是好事。
检察官认为,「PG-545」研发新药及「PharmaSynth」药品代工厂,虽是progen公司主要现金流入单位,但整体营收却是「亏损单位」基亚反向并购后,若以分子检测新业务募资,及时处理「PharmaSynth」「PG-545」避免募资烧光,就市场投资人而言,切掉宛如公司的「毒瘤」未必是坏事。
检方认为,progen公司在2015年重讯,明确揭露反向并购案着手评估,是否保留、拆分2项资产。基亚等人出售2项资产,卖给公司管理高层且拉长帐期,而非卖给自己私下成立的公司,progen公司最终下市,基亚是最大受害,全案张世忠等5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诉处分。
去年检调约谈包括高端母公司基亚生技董事长张世忠(图)等10余名相关人士。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