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车牌乱象不修法? 网看道交条例罚金呛:交通部休眠中
桃园警分局武陵派出所员警于成功路发现自小客悬挂伪造车牌,立即进行拦查,该车驾驶不服拦检高速逃逸,员警马上通报拦截围捕。(桃园警分局提供)
随着台湾变造、伪造汽车牌照的情况增加,衍生许多社会问题。一名网友批评挂假车牌乱象多,现行道交条例罚锾1万800元还比超速罚锾来得少,引起讨论。也有人指出就算被判伪造特种文书罪也是轻罪,多为拘役30天,完全没有吓阻力,认无政府放任无为等同变相鼓励犯罪。
一名网友在PTT八卦板发文表示,感叹台湾法律很奇葩,挂假车牌有抓到罚1万800元,超速可罚到3万6000元,如果一开始买车就买假车牌,在国道时速超过180公里被拍到也不怕,遍地监视器也无能为力,批评政府不作为,「你各位缴牌照税燃料税的都白痴,大家都应该来挂假车牌啊」。
贴文引起许多人也跟着抱怨,「假车牌多到靠北」、「交通部一直是休眠ing」、「假车牌上路还不用被压掉,有够奇妙」、「没听过挂假牌被抓去关的」、「真的欸,连路边停车费都不用缴」、「挂假车牌还不一定会被抓」、「这种挂假牌的绝对不会傻傻被拦停」、「有政府会做事,黑道都说赞」。
也有网友痛批现行法律完全没吓阻力,「判决书系统打开,随便看一件伪造特种文书罪,处拘役叁拾日,翻好几件都是拘役30天,ㄏㄏ」、「根本轻到可悲,然后没人要修法」、「台湾法律真的是笑话,没人想修法」、「假车牌如果林士杰没被杀,政府还不太想抓咧,自己去申诉,不然就自认倒楣去换牌」、「正牌申诉也是叫你换,不然来一张(罚单)申诉一次」。
交大执法组长向群钦表示,若车牌遭窃、假冒,车主可向监理机关申诉,也建议注销原车牌,避免后续再有其他事端。(资料照/李易昌摄)
现今使用假车牌的处罚确实不重,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3款,汽车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之牌照,处汽车所有人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涉及刑法第212条伪造特种文书罪,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