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大学生骗「钞票换学分」 好心男遭诈3万元
傅姓男子日前在北市遇到蔡、林两男,蔡诓称自己是义守大学学生,在上一门特别的通识课,教授要求他们走到街上,随机向路人搭讪,再用100元换1000元,换越多期末分数越高,事后会归还,傅男一时好心,借了3万3000元给对方。(本报资料照片)
傅姓男子日前在北市遇到蔡、林两男,蔡诓称自己是义守大学学生,在上一门特别的通识课,教授要求他们走到街上,随机向路人搭讪,再用100元换1000元,换越多期末分数越高,事后会归还,傅男一时好心,借了3万3000元给对方,不料两人随即落跑失联,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审结,林依诈欺罪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傅男今年1月14日晚间8时许,遇到自称大学生的蔡、林两人,两人先诓称要成立动漫工作室,希望外界可以赞助,傅一时心软,捐了100元给对方。
不料林男继续行骗,表示他们在上一门通识课,教授要他们拿100元,跟路人换1000元,借此训练口才跟胆量,换越多分数越高,希望傅可以多拿点钱跟他们换,他们向老师回报后,约两个小时就会交还,为取信还和傅换line以便联系。
傅最后选择相信,前后4次到提款机,领了3万3000元现钞给对方,但两小时后发现林男失联,气得前往警局报案,警方循线追查,日前传唤两人送办,士检也依诈欺罪起诉。
士林地院日前审理此案,傅男表示当时一时好心,想说帮对方争取成绩,才会特别去ATM领钱,没想到竟会遇到这种骗子。
判决指出,林男有诈欺前科,显见是累犯,蔡当天协助将3万3000元收进自己包包,应为共犯,但两人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依诈欺罪判林7个月、蔡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另没收犯罪所得,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