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协调防范违约风险扩散
继不久前华晨集团违约后,永煤控股SCP(超短期融资券)又意外违约。再次出现信用评级AAA级的企业违约,引发市场对可能出现大规模违约潮的担忧,债券市场出现一定程度波动。短期而言,需监管部门及时出手,稳定市场情绪,加强监管协调,有序化解当前风险事件,防范债市成为系统性风险源头,向其他市场扩散;长期来看,需要在制度、法律等方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保证债市平稳健康发展。
永煤控股SCP违约后,受市场情绪影响,出现了部分债券被抛售的现象。但从实际情况看,这些债券的信用风险在前期已有所显现。虽有部分煤企受此次违约事件波及,但隔天成交价格基本回到正常水平。
从历史上看,大规模违约潮的出现通常是受宏观经济或监管政策的系统性影响。我国信用债市场自2014年首次出现违约以来,发生了两次较为集中的违约潮。第一次是2015年至2016年,当时宏观经济下行,产能严重过剩,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盈利能力下降,经营情况恶化,导致偿债能力下降并出现较大规模违约。第二次是2018年至2019年,受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和实体经济去杠杆影响,非标融资等不规范融资渠道被压缩,部分企业尤其是较为依赖非标融资的大型民企融资渠道受限,流动性出现危机导致大规模违约。
从当前宏观经济和政策导向看,实体经济正处于疫情后的逐步复苏阶段,货币政策始终保持稳健中性,为实体经济融资提供了合理的货币金融环境,市场资金环境和监管环境并未出现转向。
与此同时,也要防止违约事件演变出“多米诺骨牌效应”,形成债市更大的潜在风险。由于市场对永煤控股违约预期不足,最近其同行业、类资质乃至同区域发行主体的信用债也受到波及,一级市场取消发债现象增多,对债券一二级市场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需要避免事态进一步发酵和扩散。若任由其蔓延,可能大幅挫伤信用债市场风险偏好,影响市场功能正常发挥。事实上,从数据看,当前,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率仅为0.63%,仍明显低于银行约2%的不良贷款率。
债市长效机制建设必不可少。比如,需要从制度、法律与市场本身入手,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让市场主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要适时打破市场的刚兑“信仰”,持续完善违约处置机制,加强投资人对企业主体的研究,更加理性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另外,监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协调,尤其是此次市场上有观点质疑永煤控股有逃废债之嫌,引发市场议论。此前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将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惩戒力度。就当前来看,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市场本身,对于恶意逃废债都是“零容忍”的,后续监管部门需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