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反对?公股银扮沟通桥梁
「以房养老」贷款精神是照顾房屋所有权人的老年生活,因此仅需所有权人有借款意愿即可,不需经子女或配偶等家人同意。但为确保年长者权益及考量其自主权,要洽请借款人的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其中一人担任通知义务人,才能申办此业务,这是为了在银行定时关怀年长者时,当无法取得联系,可透过通知义务人了解年长者情况,及未来贷款届期时,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合库银行表示,「以房养老」有效解决许多高龄长者晚年照护的费用问题,其中一案是85岁的X先生夫妻二人,育有二男一女,目前与次子同住在中部地区,X先生单独所有透天厝,因X先生妻子已卧病在床,聘有外劳看护。长男为执业医师,长女已出嫁,次子任职于地政事务所基层测量人员。平常均由次子照顾X先生两夫妻生活起居,而每月看护费用及医疗费用,原本由X先生夫妻二人积蓄支应,已面临用罄问题。于是X先生次子委托代书洽询金融机构是否可以X先生名义申办贷款,辗转得知合库银的「以房养老-幸福满袋贷款」业务并联系分行承办人员,安排时间到X先生居住处向X先生及其次子说明相关细节。X先生次子向分行人员表示,兄弟姊妹间一直为奉养经费的分摊常起嫌隙,而因其任职于地政事务所基层测量人员,每月薪资收入尚须支应自己家庭子女就学就养,实无余力分摊,X先生也表示仅余此透天厝,又求贷无门,身体状况也开始衰弱,妻子又卧病在床,不忍子女间彼此为奉养问题而不愉快。在银行人员登门解说后,X先生发现这可以解决奉养问题,立刻提出申请,该案核准额度660万元,期间十年,每月拨款55,000元,在完成律师法律咨询见证及设定首顺位抵押权后开始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