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輔導寺廟、教堂轉型 內政部擬推「宗教法人法」
全台登记立案的寺庙和教会总数约一万五千多间,但还有许多未登记,内政部日前举行宗教事务咨询委员会议,内政部长林右昌表示,为促进同时开放第五次未登记寺庙补办登记,并纳入教会、教堂等两大解决方案,同步研议制定「宗教法人法」,完成立法后符合一定要件的寺庙、教会及教堂,会依法转为正式合法的宗教法人。
林右昌表示,内政部全力协助寺庙补办登记及辅导合法化的目标不变,已朝开放第五次未登记寺庙补登记,但考量前四次宗教寺庙补办登记采「先发给登记证、再辅导合法化」的作法,辅导成效不佳,完成合法化的比率只有百分之二点九,近期将研议再次开放寺庙补办登记,并纳入教会、教堂。
林右昌指出,内政部优先解决未登记寺庙、教会、教堂登记立案及取得权利主体资格等基本问题,就符合组织运作正常、财报申报正常,非位于一级环境敏感地区、建物结构消防经评估为安全的宗教建物,进行「专案列册、优先辅导」,优先发给辅导证,辅导组织正常运作。
林右昌指出,内政部同步研议制定「宗教法人法」,在完成立法后符合一定要件的寺庙教会堂,就会依法转换为正式合法的宗教法人。转换完成后,就能以法人名义依区域计划法规定申办非都市土地变更编定,或依国土计划法申请同意使用、都市计划通盘检讨变更及申领建筑物使用执照,完成土地及建筑物合法化。
为解决宗教不动产「借名登记」的问题,内政部公布的暂行条例申请期限将于六月十一日届满,部分宗教团体反映申请权利归属审认应备文件可能准备不及,林右昌说,预计修法研议延长一或二年,会尽快启动修法程序。
内政部统计,截至二○二一年底,台湾共有廿二种宗教信仰,登记超过一万五千一百八十六个宗教据点。宗教及礼制司长林清淇指出,现行登记有案的财团法人或寺院宫庙的宗教团体,都必须依法向主管的内政部或地方政府申报财报,若有敛财的情况,也会据此加以检视。
林清淇说,研议宗教法人法是为加速辅导寺庙、教会及教堂转型,促其正常运作,协助解决相关弊端,再搭配原有的财报机制,两种政策工具双管齐下促进宗教团体依法律规范运作,不会有空有法律却派不上用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