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划冲击寺庙?国土署:新法上路不影响辅导合法

宜兰县政府去年拆除违建庙宇。(宜兰县政府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国土计划法》明年5月即将上路,却争议不断,外传许多寺庙可能无从合法化。国土管理署今天(16日)澄清,国土计划并不影响宗教建筑辅导合法,但部分宗教建筑位于不适合的土地区位,依法本就无法申请土地变更。

外传新北市既有寺庙于国土计划法上路后将无从合法化,国土署表示,既有宗教建筑本就可循现有区域计划法相关规定申请用地变更,但如果位于山坡地、环境敏感等区域,因涉及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估等程序,且位在第一级环境敏感地区者,依法本就无法申请土地变更。

此外,内政部宗教及礼制司已研拟既有宗教建筑辅导合法方案,待行政院核定后,国土管理署也会纳入《国土计划土地使用管制规则》草案,订定既有宗教建筑辅导合法机制,继续推动相关辅导措施。

内政部强调,长久以来,地方政府一直未能依据现行申请合法机制落实辅导工作,导致此问题累积长达数十年未解,呼吁新北市政府应针对既有寺庙问题给予更积极的协助,并重申许多土地议题,地方政府本该基于权责来协助民众办理,而非将问题都归咎于国土计划法上路。

国土署说明,现行区域计划法规定可以作宗教建筑使用的甲种、乙种、丙种建筑用地、游憩用地及特定目的事业用地,未来均可供宗教建筑继续使用。

此外,考量宗教寺庙为国人重要心灵涵养场域,其坐落区位应尽量靠近人口集居地区,以方便就近参拜,目前研订的「国土计划土地使用管制规则」草案,初步规划以城乡发展地区(第2类之1、第3类)及农业发展地区(第4类)为宗教建筑申请新增使用的区位。

另在国土计划框架下,内政部表示,直辖市、县(市)政府可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辅导方案后,评估另订土地使用管制规定,兼顾国土保育与民间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