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大哥遭枪杀 未成年儿女惨遭知名集团讨债
嘉义黄姓「大哥」6年前遭同门兄弟「红支仔」开20多枪轰毙,留下3名未成年儿女分别由2名前妻抚养,知名集团旗下的车贷公司向3名儿女追讨百余万元车贷,但前妻们都说不知道有这笔债务,且「大哥」賸余遗产都用于抚育子女,但法官依法判决3名儿女要清偿111万1546元。全案可上诉。
黄男于2015年5月间向银行办理汽车贷款,约定2015年6月11日至2018年5月11日分36期摊还,每月1期支付3万2121元,不料,2015年9月2日黄男遭枪击死亡,留下111万1546元贷款未还,银行后来将这笔贷款转让给裕隆集团旗下的车贷融资公司。
黄男的2名前妻都说,黄男死亡时3名儿女都未成年,对车贷的事情不清楚,黄男的房产被番路乡农会向法院声请裁定拍卖,经强制执行后,3名儿女各获得约70万元,都用他们的生活及教育费,已无賸余遗产偿还车贷。
法官审理,依民法1159条规定,所谓「賸余遗产」是指清偿已报明或已知的债务后所余的遗产,但这笔车贷不在104年度嘉义地方法院公示催告所定的6个月期限报明的债权,且3名被告都不知道,则依民法第1162条规定,这笔车贷符合在賸余遗产内应清偿的债务,因此,黄男的3名儿女须偿还111万15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