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男醉驾时速破百!蛇行撞死人命子顶罪...行车纪录器揭真相

新港大潭车祸,意外查出顶替酒驾。(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

嘉义县经营海鲜牛肉餐厅的46岁苏姓男子,今年7月27日涉嫌酒后驾车并于164县道撞上黄姓妇人的小货车,导致黄妇送医不治,更于事发后由陪同的大儿子顶替驾驶。检警事后借由消费签单及简讯追出苏男才是真正驾驶,12日依公共危险罪、肇事遗弃罪嫌将他起诉,并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方调查指出,苏男26日先在自己的歌友会朋友喝完酒后,在转去嘉义市某KTV,离开后自己还开车载两个儿子由164县道高速驾驶,不仅时速破百还蛇行,最终在交叉路口撞上正开小货车出门的黄姓妇人,导致小货车翻覆,黄妇送医不治。

检方调查指出,苏男2017年曾因酒驾被判刑,却在事发后联络两个儿子到现场顶替驾驶,自己则先离开现场。但因苏男长子验伤时查无车祸后应有撞击伤痕,加以民众提供行车纪录影片比对,苏男事发所穿的浅色衣物与儿子所穿的深色衣物有出入,更因手机讯息及签帐单追出苏男确实有饮酒事实,因而追出苏男叫儿子顶替,因此向法院申请羁押获准。

男则因犯态度恶劣,毫无悔意更要求儿子顶替,被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他的2个儿子则依顶替罪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