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公布廉政专刊 陈菊缴清近千万房贷

监察院陈菊。(张铠乙摄)

监察院今天公布最新一期财产申报,监察院长陈菊在今年9月1日申报存款704万余元,相较上次申报,存款金额减少了696万余元,而今年5月20日卸任总统府秘书长申报的977万余元的房贷,经过3个半月已全数还清;驻美代表萧美琴申报的存款1218万余元,及背负264万余元的房贷。

监察院廉政专刊第169期今天出刊,公布了监察院长陈菊、驻美代表萧美琴等政治人物的财产申报。

陈菊于今年8月1日正式担任监察院长兼人权会主委,她在今年9月1日就职申报的土地共3笔,位于宜兰县三星乡、高雄市苓雅区;建物1笔,位于高雄市苓雅区,这和今年5月20日卸任总统府秘书长时的卸职申报并无不同。

上次陈菊的卸职申报中,当时她申报存款1400万3747元、台银受托信托财产专户4万2887元,以及2018年12月27日申请用于购置不动产的房贷977万8637元,过了3个半月,陈菊此次申报的存款704万3090元、台银受托信托财产专户1万7526元,房贷已经全数还清。

萧美琴今年7月23日就任驻美代表的就职申报,有土地2笔、建物12笔,这和今年1月31日卸任立委的卸职申报相同;汽车2辆,少了2016年受赠的购置VOLKSWAGEN汽车;存款1218万4801元、有价证券555万5584元、保险5张,以及背负264万7405元房贷。

萧美琴并备注,因新冠疫情爆发,造成部分航空禁飞及回国须自主隔离14天,她无法依法办理财产信托及申报事宜,将于卫福部解除美国国际旅游疫情管制,并完成入境台湾后相关检疫措施规定后,3个月内完成就职财产申报及信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