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职场与家庭 民团推动「7+1工时」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推动6岁以下幼儿照顾陪伴假。(林志成摄)
「政府做一半,我们帮做全部。」目前法令规定家有3岁以下幼儿的受雇者可每天不支薪减少1小时工作时数,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及学者今天召开记者会要求「7+1工时」,将年龄放宽到6岁以下,减少1小时的成本由政府编经费补贴,让家长兼顾职场与家庭。
全家盟表示,政府的幼教政策,有些是错误的假定,譬如擅自帮家长决定工作及家庭的取舍,只有配合工时延长如何安置孩子的思维,剥夺亲职互动时间及品质,以此包装为新幼教政策。
2002年《性别平等工作法》立法时,就规定家有3岁以下幼儿的受雇者,每天可以减少1小时工时,但这1小时不支薪。如果公司规模30人以上,员工提出申请,公司就应应同意;如果是30人以下,则由双方合意后来进行。
在「1028托育幼教集会游行活动」中,主办单位曾递交给政府工时7+1诉求,为家长争取专属1小时的亲职时光,政府为家长培育20年后的才投资,支付1小时工资。
全家盟理事长萧东原表示,已有企业将于明年元月,全面推动7+1的友善工时。中华电信不但落实且优于法令规定,亲职1小时不扣钱,还将年龄提高到6岁。他们希望政府能修法宣示:支持肯定家长照顾教育孩子的价值。
台北护理健康大学特聘教授杨金宝说,「1028托育幼教集会游行活动」中,有一位5岁多的小朋友高喊着「我不要天黑黑才回家」,让人觉得心酸。她呼吁政府营造环境重建亲子关系,让家长和小孩每天有多一点的互动时间。
「政府只做一半,我们帮做全部。」杨金宝表示,政府应推动修改《性别平等工作法》,让家有6岁以下幼儿的家长,每天可适用「7+1」的友善工时,其中1小时的亲子时间的成本,由政府编经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