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受虐童 社安网应及早介入高风险家庭

面对人数不足、不堪负荷的社工、保母,只有及早透过社会安全网介入,协助高风险家庭的问题,才是阻止儿虐釜底抽薪之道。(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某家庭因无法照顾幼童选择出养,未料在完成收养前就疑遭安置保母虐待致死,引发社会哗然。卫福部现亡羊补牢,拟强化保母资格、提升访视频率等,但实际上却是将责任推给第一线。面对早已人数不足、不堪负荷的社工、保母,只有及早透过社会安全网介入,协助高风险家庭的问题,才是釜底抽薪之道。

儿童权利公约第9条及21条分别明文规定「缔约国应确保不违背儿童父母的意愿而使儿童与父母分离」、「确保儿童之收养仅得由主管机关许可」显示国家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以及提供适当资源,避免父母因为如经济困难等不必要因素而亲子分离,应提供服务以避免儿童与原生家庭分离,且原本出收养就应由主管机关许可。

台湾自诩人权国家,但这次剀剀的不幸意外,彻底暴露出相关单位对儿童权利的轻忽与失职。台湾儿童、少年被出养的原因中,「经济状况不佳」一直名列前茅;若能在原生家庭端就由政府介入,提供相关协助和资源,有机会就能让幼童不必出养,能继续由亲生父母或家人照顾,避免安置过程可能面临的风险。

目前,卫福部将评估、媒合、暂时安置及收养后访视工作全部交给民间团体执行,几乎所有的工作、责任都外包,也无监督、把关,几乎是撒手不管,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且依原安置流程并未纳入保母安置资源,让需要短暂安置的出养童无处可去,也难怪乱象丛生。

卫福部现亡羊补牢,承认儿童不能仅因家庭经济因素出养,也不该将相关责任全都委托民间团体,但已挽不回已逝去的生命。

实务上,安置类型的保母本就不好找,现在卫福部亡羊补牢,严格规范保母的资格条件,增加访视频率、加强家外安置训练课程,表面上是将儿童安置风险降至最低,但也恐让人力短缺的情况更是雪上加霜。若无法让真正需要安置的儿童得到妥适照顾,悲剧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