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杰、福原爱台日婚破局 律师揭跨国离婚2大难题
江宏杰与福原爱3月3日被爆婚变,江宏杰于4月23日向高雄法院诉请离婚,8日宣布正式离婚共同签字声明,5年婚姻破裂,他们离婚后共同监护一双儿女。据悉,2人婚前共同持有高雄百坪豪宅,加上车位等,粗估总价逾4600万元。
他们过去合体放闪,人气颇旺,2人曾在2018年以上千万酬劳参加大陆实境秀节目《幸福三重奏》,吸金收入惊人,但宣布离婚后,过往一起代言工作、共同财产房子及小孩未来的赡养费等问题,掀起热议。对此,律师刘韦廷表示,跨国婚姻离婚后,最常有夫妻共同持有财产、小孩扶养权的难题,双方共同持有的房子将要出租、售出都必须要有2人同意,这都要需要慢慢来商讨解决。
双方协议离婚后,法律规定扶养费是父母各一半,父母各拥会面交往权,但若某方居住在国外,通常双方约定小孩在寒暑假出国陪伴,如果未来其中一方想要留小孩在身边,更改成单方监护权,届时开始进行改定监护权诉讼。
刘韦廷直言台日婚姻,许多父母离婚后,擅自把小孩带回日本生活,就不带小孩回来,在台湾的人就算打赢官司也没用,因为日本不承认台湾判决,提告人要赴日本去告,但因为国情、小孩居住时间长,日本可能会判给小孩留在日本,相当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