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重启 两岸共打迎双赢

(图/档案照合成图)

两岸于2009年签订《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来,双边在跨境犯罪打击取得一定程度的成果,然而近年导因于政治和疫情因素的干扰,司法互助的机动性合作若有似无。

签署共打协议之前横跨两岸的跨境犯罪,双方执法人员难以有效侦办不法分子,尤其跨境疑罪犯一旦越过台湾海峡,台陆检警仅能针对个案展开协商,一来一往过程中往往丧失侦搜的黄金时间。1990年9月,两岸红十字组织在金门签订《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有关海上遣返协议》,大幅提升打击横跨台海犯罪的力道,同时第三地遣返问题的争议亦获得有效解决,自此开启1949年两岸分治以来的司法互助。

金门《遣返协议》的签订,彰显两岸司法互助迈入崭新的阶段,然而该协议仅具民间组织的象征。因此2009年海基会和海协会在南京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弥补与扩大了《遣返协议》的互助精神,同时亦代表全然迥异的政治体制,依然存在司法机制的合作空间。

根据两岸共打协议内容,双方主要在共同打击犯罪、司法文书送达、人员遣返、仲裁判决、调查取证等方面进行司法互助,陆委会资料则显示截至2023年7月底,双方在《共打协议》的框架下,双边请求案件取得逾14万件的成果。

然而综观双边的互助模式,陆方始终服膺政治性来实践《共打协议》,意即当今萎靡不振的两岸关系衍生许多合作难题,诸如过往联合打诈、研讨交流、境外疑罪犯遣返与其他侦搜机制的联系等皆欲振乏力,纵使今年陆方遣返台南学甲88枪击案嫌犯回台,曾被各方视为对岸短暂善意的释出,我方却未顺势推进两岸在疫后时代的合作机制,基本上错失了台海谈判的主导先机。

《共打协议》象征过往大交流时代,两岸跨越体制差异达成的重要合作里程碑,同时跨境侦防的协力机制,对于往来频繁的两岸民众而言亦不可或缺,意即纵使目前两岸台面上的官方关系尚未恢复,民间或半官方的交流接触依然有其必要性。

日前陆方广邀两岸四地执法人员参与的「第十八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警学研讨会」,台湾与会者包含刑事局、调查局、海巡署、移民署、陆委会与法务部等官员,无形中代表后疫情时代两岸共打机制逐步恢复的重要契机,未来我方或可比照类似模式来推进两岸合作,双方至少暂时放下政治立场的分歧,务实面对与处理攸关一般民众权益的司法互助问题。(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