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杀住持夺庙产未遂 恶检发监执行

法院判决指出,颜姓前检察官经常赴金山寺为该寺前住持释传孝处理法律事务,因而结识在金山寺经营寄棺室的庄姓退休警员。

释传孝于民国100年5月圆寂后,由弟子释圆尘接任,颜姓前检察官筹组「财团法人金山寺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基金会筹备处」介入庙方帐务管理,庄男也将租金转交该筹备处。

后来颜男在外投资不顺,积欠银行贷款,多次听闻庄男准备利用金山寺扩大经营殡葬业务计划后,认有利可图,于是与庄男共谋杀害释圆尘夺取庙产。

颜男于101年4月间教唆人以假车祸杀人,造成释圆尘头部及四肢外伤,幸免于死。颜男同年9月又指使陈姓男子利用释圆尘到屏东准提寺主持法会时,持枪对释圆尘开枪,释圆尘及时以双手挡住护住头部,仅受右前臂穿透伤、腹壁挫擦伤,陈男当场被信众制伏后,颜男计谋因而曝光。

全案经高雄高分院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颜男有期徒刑14年10月,褫夺公权7年,颜男不服上诉,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原判。

由于颜男住所位在高雄,雄检受嘱托通知他到案执行,颜男经法务部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廉政官劝说后上午在廉政官陪同到雄检报到,经检察官讯问后没有异议,随后发监执行。10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