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刺客”当休矣

最近,“价格刺客”再次引起关注。有消费者购买5块雪花酥花费681元,找商家退款却被拒一事,让“雪花酥刺客”的话题冲上热搜。近年来,从“雪糕刺客”到“话梅刺客”“糖果刺客”,在食品领域,“价格刺客”屡上热搜,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价格标注不明晰、计量单位模糊不清、价签具有误导性。

民以食为天,食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格往往更容易牵动消费者的心。笔者注意到,“价格刺客”的问题一直都存在,有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将自己的经历在社交平台分享,提醒网友“避雷”。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购买了高价食品后,往往会碍于面子,忍痛付钱。

事实上,在食品消费领域,不论是蔬菜水果,还是散装零食,大多是以“斤”“500克”为计量单位来衡量商品价格,“克”“两”往往出现在黄金等珍贵或消费者购买量少的商品销售中。当消费者以惯性思维去购买相关产品时,如果产品的价格标签标注不清晰,以“克”“两”为计量单位的商品就会瞬间成为“刺客”,让消费者心头一震。

稀缺商品与普通商品在价格上有差异,高品质商品和普通商品在价格上也会有差异,但普通商品在价格上出现的“刺客”行为,让商品与价值之间的等于号出现偏差,消费者自然会产生物非所值的感受和不舒服的购物体验。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化解“价格刺客”难题,要在监管上多想办法,在治理上多下功夫。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模糊混淆计价单位的行为及时制止,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并对违规经营者依法严惩。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也要敢于拒绝、勇于维权,对不合理的价格质疑,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同时,诚信经营是商家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良好的消费体验才是商家长久发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