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台湾地位未定论可以休矣
旺报社评
「台湾地位未定论」被台独理论奉为独立建国的法理依据,除台湾不是旧金山和约签约国外,近年又以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并未提及台湾,作为「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理论依据。多位美国官员质疑2758号决议文对台湾地位的效力,民进党政府如获至宝,再度将「台湾地位未定论」视为圭臬,以此包装台独理论。
抱残守缺 统治失正当性
台独思想的存在十分复杂,有台湾内部认同、两岸历史发展及大国政治博弈等因素,人民有主张统一或独立的思想自由,政府只要不违宪,也有推动对外关系的权力,但理论若抱残守缺,反而会失去统治的正当性,造成社会分裂,恐得不偿失。
上月底在台北召开的「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年会,赖清德总统发表谈话,提到1971年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只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代表权,并没有处理台湾的政治地位及主权的归属。大会更举手通过关于2758号决议文的典范决议,认为2758号决议没有提及台湾,也没有决定台湾的政治地位,更没有提及台湾在联合国的地位,以及台湾在联合国组织的参与。
赖清德作为中华民国总统与会议东道主,以曲解2758号决议文方式,暗示台湾定位未定,更任由客人否定中华民国统治台湾的合法性,岂不自我否定中华民国总统的合法基础。无独有偶,陆委会主委邱垂正日前在一场座谈会,以「五路并进」形容中共对台法律战的样态,批评大陆错误引用第2758号决议,企图矮化我国家主权地位、孤立台湾,同样曲解2758号决议,接受2758号决议未处理台湾主权归属的说法。
试问,如果台湾主权不属于中华民国,何来《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中「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的区别,又何来《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更何来大陆委员会之成立。
台独理论以1951年《旧金山和约》日本放弃台澎主权但未明确归还对象为由,主张台湾地位未定。然而,台湾主权归还中华民国记载于《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宣言》,并获得国际承认;其后两岸分裂,中华民国迁移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于大陆成立,两岸政府均未参与《旧金山和约》,均否定台湾主权未定论。1952年中日签署和约,日本承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所有1941年前与中国所签条约、协定无效,并承认台湾、澎湖人民的中华民国国籍,中日合约实质上已承认中华民国对台湾的主权。
外力操弄 内耗破坏团结
民进党炒作2758号决议,否定台湾主权归属中华民国。就事实而论,2758号决议处理的是中国代表权的问题,也就是由哪一个政府代表中国的问题,最终确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席位,并继承常任理事国地位。2758号决议未提及台湾主权归属,是因为当时国际社会对台湾主权归属中华民国,是不证自明的事实。除非放弃中华民国国号,另成立新的国家,才会有新国家的国际人格问题。
民进党政府炒作2758号决议偷渡台湾地位未定论,并不符合赖清德的新两国论。赖清德在总统就职演说中以国籍作为区隔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标准,就已经否定台湾主权未定论。国籍论代表接受中日和约对台湾主权的处理,自然没有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空间。
台湾地位未定论作为台独理论基础,是企图从历史寻找合法性,但存在三个盲点,一是台湾地位未定论如何处理台湾与中华民国的关系,二是如何处理随国民政府迁台人士的关系,三是如何处理台澎与金马不同地区历史经验的关系,这都是台湾地位未定论必须回答的问题。
从错误诠释旧金山和约到曲解2758号决议文,都有大国博弈的背后角力,绝不只是单纯的法律战,更何况涉及主权与国际生存,更是国家实力的对决。台湾地位未定论死灰复燃,是在呼应外国势力的操弄,无法处理台湾的国际地位,反而消耗内部资源与破坏国家团结,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