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台湾地位未定论 总统:台湾地位确定

地方中心/台北报导

今天是台湾光复节总统马英九25日针对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提出严正说明。他强调,中日和约「已肯定台湾地位早就确定,为中华民国领土,且未有任何怀疑」。总统也谈到,1972年日本开始对钓鱼台列屿采取若干行动,此争议持续困扰台日渔民及政府40多年,因此去年8月他提出《东海和平倡议》,强调「主权无法分割,但资源可以分享」,台日双方继而于今年4月10日顺利签署《渔业协议》,我方并达到「主权未让步、渔权大进步」目标

马总统下午前往南投市中兴新村台湾省政资料馆出席「台湾光复68周年纪念大会颁奖典礼」,除阐述台湾光复的过程及历史,并针对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见解提出严正说明。

总统说,1950年6月韩战爆发,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Harry Truman)因担忧中共借机攻占台湾,故派遣第七舰队协防台湾海峡,并发表台湾地位须待「联合国安全理事会」(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及其他盟国决定之声明,进而衍生「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见解,当时外交部长叶公超立即公开反对该声明;后来,因东亚情势改变,该声明也已不再成为美国政策,但仍使各方存疑台湾地位是否确定。

不过,总统说,1943年12月公布的「开罗宣言」,以及1945年7月及9月所签署的「波茨坦公告」与「日本降伏文书」均清楚要求日本须归还台湾予中华民国,虽然「开罗宣言」遭质疑非为条约,仅为战时新闻公报,但事实上,任何一位国家元首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做的领土决定及针对具体事项所做的承诺等,在国际法上均具效力。前述3项文件均收录在「1776-1949美国条约及其它国际协定汇编」中,其中「日本降伏文书」更列入「美国法规大全」(Statues At Large)及「联合国条约集」(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中,显见该文书是具有拘束力

此外,他说,依照国际惯例战争结束后,交战国一般多签署和约,做为战争结束之依据,当时我方虽未出席《旧金山和约》签署会议,但其后于《中日和约》中仍将双方法律关系做明确界定综合上述论据,「已肯定台湾地位早就确定,为中华民国的领土,且未有任何怀疑。」

总统进一步说明,国民政府迁台后,虽陆续发生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事件,让台湾的政治社会环境受到影响,但1950年10月花莲县举办全国首届县长县议员选举,相关社会及经济改革也相继推动,例如:「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废除养女制度」及确立民法「一夫一妻制」等,进而促使台湾社经发展逐步向前迈进。

总统谈到,《中日和约》于1952年4月28日签订,而1972年中共与日本建交时,要求日方废止该约,但是该约系一处分性条约,内文所载明的法律关系业已改变,无法恢复,例如台日不可能恢复至战争状态,以及台湾民众国籍不可能因条约废止而再度丧失。

总统也说,今天为台湾光复68周年,当时中华民国打了一场世界罕见的战争,造成极大损失,并影响战后近百年的政治,代价空前庞大,但光复台湾是为最大收获,并期许中华文化民主与自由等价值信念在台湾这块宝岛上继续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