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职何寿川「处分书没写清楚」遭政院打回票 金管会坚持原处分

永丰金前董事何寿川(中)已被金管会解职。(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2017年6月19日解除前永丰金董事长何寿川的董事职务,永丰金后来提出诉愿,行政院认为金管会裁量过程未写清楚,因此曾撤销金管会的解职处分。金管会则在今天(28日)重新提交处分书,保持原处分,将何寿川解职5年内不得重回金融圈。这是银行局首次被行政院撤销要求重新处分。永丰金可以再次提起诉愿。

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涉入永丰金超贷案,在2017年6月19日被金管会解职,5年不得重回金融圈。永丰金之后提起诉愿,却发生金管会处分书中没有把裁量过程跟依据写清楚,被行政院撤销处分,要求金管会在2个月内把过程跟裁罚依据都写清楚。

今天金管会再次提交新的处分书,处分仍维持2017年6月19日的处分,将何寿川解职5年不得重回金融圈。但金管会在处分书中,特别写清楚强调,何寿川从2005年开始担任永丰金董事长,在任内10年期间内控期间发生众多缺失,认为有解除职务的必要。

金管会表示,当初的裁罚就是适法,但行政院认为裁罚决策过程应该写得更清楚,因此要求金管会写清楚过程跟依据,然后重新处分,金管会就是维持原裁罚。而永丰金还可以再次提起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