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都更分回國有房地供機關廳舍用 估省租金2.6億元
国产署指出,国有土地参与都更案累计到9月底,目前成案80件,共769户,其中,57案已完成,共483户。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产署今日表示,参与都更分回国有房地,自103年来累计调配18处(总楼地板面积约1万7177坪)供22个中央机关作厅舍使用,以这些都更案所在区域租金行情估算,年租金约台币2.6亿元。
另外,国产署指出,国有土地参与都更案累计到9月底,目前成案80件,共769户,其中,57案已完成,共483户。
国产署副署长王彩叶说,其中,台北市中正区的「中山首赋」及文山区「景美联山」2处都更分回国有房地已兴建完成,已协助原获配机关经济部(投资促进司)、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分署及台湾高等法院完成拨用程序,相关机关已可进驻使用。
国产署进一步以今年近4个月来调配中央机关厅舍成果说明,因应高雄、嘉义地区中央机关厅舍不足问题,台湾高雄地方法院配合国民法官参审制度等司法改革新制,及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高屏澎东分署、云嘉南分署亟需用厅舍。
国产署完成调配高雄市旧市议会都更事业案及嘉义市民族国小西侧都更案预计分回国有厅舍供该3机关进驻,纾解机关厅舍不足问题,为首度跨出双北地区调配厅舍都更案,且为南部地区首次成功调配案件。
另今年也调配台北市士林区三玉段都更案,预计分回的国有房地供财政部台北国税局士林稽征所作厅舍使用,解决其业务辖区办公空间不足问题,提升为民服务绩效,让民众洽公更有感,剩余分回空间并规划配合国家住宅政策作社会住宅使用。
财政部表示,中央机关办公厅舍分布全国,国产署经管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参与都市更新分回的国有房地,调配给中央机关作厅舍使用,增进国产使用效能。依都更条例第46条规定,公有土地及建筑物,除另有合理的利用计划,确无法并同实施都更事业者外,于举办都更事业时,应一律参加都更,并依都更事业计划处理。
财政部订定「都市更新事业范围内国有土地处理原则」作为国有房地参与都更准据,自103年起参与都更分回国有房地,优先提供中央机关评估作厅舍使用,再由住宅主管机关评估兴办社会住宅,前述二者均无需求,才就分回国有房地依法办理活化利用,包括租与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