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年省租金2.6亿!都更分回国有房地1.7万坪供中央厅舍使用

▲财政部国有财产署 。(图/记者陈以升翻摄)

记者陈致平/新北报导

中央机关办公厅舍(下称厅舍)分布全国,财政部国有财产署表示,经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参与都市更新分回之国有房地,累计调配18处,总楼地板面积约17,177坪,供22个中央机关作厅舍使用,以都更案所在区域租金行情估算,年租金约新台币2.6亿元,可节省国库租金负担。

国产署表示,依都更条例第46条规定,公有土地及建筑物,除另有合理之利用计划,一旦举办都更事业时,应一律参加都更,并依都更事业计划处理。财政部订定「都市更新事业范围内国有土地处理原则」作为国有房地参与都更之准据,自103年起参与都更分回国有房地,优先提供中央机关评估作厅舍使用,再由住宅主管机关评估兴办社会住宅,前述二者均无需求,始由该署就分回国有房地依法办理活化利用。

国产署就参与都更分回国有房地,总楼地板面积约17,177坪,累计调配18处可供22个中央机关作厅舍使用,以该等都更案所在区域租金行情估算,年租金约新台币2.6亿元。

国产署表示,其中北市中正区及文山区2处都更分回国有房地已兴建完成,国产署并已协助原获配机关经济部(投资促进司)、该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分署及台湾高等法院完成拨用程序,该等机关已可进驻使用。

国产署进一步以今年近4个月来调配中央机关厅舍成果说明,因应高雄、嘉义地区中央机关厅舍不足问题,高雄地方法院配合国民法官参审制度等司法改革新制,及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高屏澎东分署、云嘉南分署极需用厅舍,国产署积极完成调配高雄市旧市议会都更事业案及嘉义市民族国小西侧都更案预计分回之国有厅舍供该3机关进驻,纾解机关厅舍不足问题,为首度跨出双北地区之调配厅舍都更案,且为南部地区首次成功调配案件。

▲行善社宅大楼。(图/台北市政府安心乐租网)

另外,调配台北市士林区三玉段都更案预计分回之国有房地供财政部国税局士林稽征所作厅舍使用,剩余分回空间并规划配合国家住宅政策作社会住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