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共識 盼解兩岸僵局

今年二月十四日发生在金厦海域的中国大陆三无船翻覆事件(○二一四案),五个多月以来,双方透过不同管道不断沟通协调,原本上周即应达成的「共识」,因台风搅局而延宕,如今风雨已过,终于在昨天拨云见日达成「共识」。

回顾这段折冲的过程,除自始至终在第一线处理的我方海巡人员至为辛劳,海巡署长张忠龙也放下身段,对于没有搜证录影再次公开向社会及家属表达歉意;两岸事务的主管机关陆委会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立委、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及许多民间人士共同努力下,各方愿抛弃己见,降低官方色彩,展现出整合成效,方能够促成「共识」。

虽然该共识具体内容目前仍未公开,而真相究竟是否如媒体揣测的不强调是「恶性撞船」,而是「突发碰撞事件」,尚不得而知。至于抚慰金,自始问题不大,是否为一五○万元人民币也无关紧要,也感谢有企业愿意捐款解决政府难题。

七月初,笔者在厦门大学举办的第十届文厦论坛期间,特别举出当前两岸海上执法待解决的三案例,也提及双方必须寻求解方。类似○二一四案,若能找到台阶下,则「难解能解」,头过身过;个案解决了,逐步累积善意建立互信,就可形成解决通案之共识。易言之,仍遭扣留的我方人船,无论三月的金门胡姓钓客(已提早自军职退伍)或七月澎湖籍渔船「大进满八十八号」(涉嫌休渔期越界非法捕鱼),相信在近日应皆能送还我方。

一九九○年两岸在金门签署遣返偷渡犯、刑事(嫌疑)犯的「金门协议」,迄今功能尚存,企盼二○二四年两岸再次在金门签署的「共识」(泉州台港澳办代表称「纪要」),对突破两岸僵局能产生另类的「破冰」效果,并让功能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