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男多次运贩毒品惨了 最高恐合并执行徒刑30年

金门地区一名李姓男子涉嫌多次运输、贩卖及持有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案,经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提出公诉,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出炉,最高恐面临合并执行刑30年有期徒刑。(于家麒摄)

金门地区一名李姓男子涉嫌多次运输、贩卖及持有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案,经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提出公诉,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出炉,最高恐面临合并执行刑30年有期徒刑。

金门县警局刑事警察大队指出,去年9月间在尚义机场查获李姓男子搭机前往台北松山地区,购买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运输返金,再分装贩卖牟取利润,调查后发现李男贩卖安非他命毒品达27次之多,不法所得5万余元,全案经移送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侦查,并经法院裁定羁押。

日前福建金门地方法院刑事判决出炉,判处李男运输、贩卖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个案最低2年、最高5年2个月,合并共遭判处逾30年有期徒刑,若非刑法设有合并执行刑30年之限制,李男恐面临更高之刑责。

金门县警局强调,查缉毒品系当前治安工作重点项目,而维护治安保障民众安全更是警察责无旁贷的工作,该局除赓续督属落实查缉毒品犯罪各项执行策略,以断绝毒品流通管道外,并持续与辖内检、调、海巡、宪兵、关务、航警等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及通报机制。

县警局提醒民众,不管协助带出或带入均属运输毒品行为,应以本案为鉴,另也呼吁贩毒者,贩毒将面临极重刑责,切勿以身试法,贪图数万元小利益,铤而走险,以免后悔终身。

金门县警局表示,毒品犯罪为万国公罪,县长陈福海亦于各种会议场合深切表达希望法院对于在金门地区运输、贩卖毒品案件能用重惩,示警不肖毒贩,以达防制毒品危害扩散的目的;并要求相关公部门将以铁腕持续扫荡毒品,溯源追出来源,彻底打击毒品犯罪,实现无毒家园之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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