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选举男「卖票」未遂 恐处10年徒刑千万罚金

陈姓男子去年九合一选举竞选期间,向8名候选人「卖票」未遂,仍被法办。(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南投市67岁陈姓男子去年九合一选举竞选期间,向南投县议员第1选举区(南投市、名间乡)6名候选人、南投市民代表第1选举区2名候选人兜售「卖票」,佯称掌握一定票数,可以每票500元至1000元代为向选民买票,均为候选人拒绝而未遂,南投地检署侦结,将陈嫌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提起公诉。

检方指出,检察官张姿倩接获情资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南投县调查站侦办,发现张嫌有包揽投票行贿行为,在南投市区向6名南投县第1选举区议员候选人、南投市民代表第1选举区2名候选人「卖票」,佯称掌握一定票数,可以代为买票,日前持搜索票至陈嫌住处搜索,扣得札记、便条纸、手机等证物。

陈嫌包揽投票行贿行为,虽然遭候选人拒绝而未遂,不过已经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检方日前侦结,全案依包揽投票行贿未遂罪嫌提起公诉,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