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女車手收取千萬元未遂遭逮 嘉院判7月徒刑
李姓女车手被控今年8月间至嘉义县收取诈款新台币1000万元,警当场逮捕李女及监控车手的潘男。嘉检起诉,嘉院考量2人不思正当方式谋生犯案,今天判处7月及1年徒刑。可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表示,嘉义县太保市有民众误信网路投资可致富,误陷以LINE暱称「大隐国际在线营业员」帐号、「美君-资讯社团」群组,诈团成员对被害人佯称,只要依指示入金、投资可获利赚钱等语,以假投资股票方式诈骗,被害人多次交付现金、黄金。
今年8月间,嘉义县被害人不满被骗,诈欺集团又来电准备收取新台币1000万元的投资款,则向警方报案,与诈团相约面交,警方当场逮捕收款的李姓女车手,并一并查获在旁监控车手的潘姓男子,嘉检日前依诈欺罪嫌起诉2人。
嘉院指出,李女、潘男于8月间分别加入诈欺集团组织。李女负责收取被害人受骗款项并上缴诈欺集团成员,每收一笔款项可获2000元报酬;潘男担任监控手,负责监控车手,确保车手依诈团指示,如实上缴收取受骗款项。
嘉院考量2人均坦承不讳,并审酌2人均属青壮年,非无谋生能力,不思以正当工作谋生,竟为快速获取钱财,加入诈欺集团,造成广大民众受骗,危害社会甚重,因此,依共同犯诈欺取财未遂罪嫌,判处李女有期徒刑7个月、潘男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