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五金行小开勒毙前妻再奸尸 3罪合并重判17年徒刑
▲谢姓男子勒毙前妻再奸尸,遭花莲地方法院重判17年徒刑。(图/记者王兆麟摄)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花莲市经营五金行的谢姓男子与曾姓妻子去年初离婚,去年2月谢男要求复合找前妻到住处洽谈,双方发生激烈口角,谢男竟将曾女压制在床上以双手勒毙后竟起色心再奸污尸体,花莲地方法院一审依杀人、伤害、污辱尸体罪,3案合并判决应执行有期徒刑17年。
调查指出,谢姓男子与曾姓女子去年1月谈妥离婚但2人仍同住,2月3日凌晨谢男质疑前妻另结新欢,双方在住处发生争吵,谢男并以徒手殴打曾女,并以童军绳勒住曾女脖子遭挣脱,曾女幸运逃离后向法院声请保护令。
去年2月底谢男佯称搬电脑要求曾女到住处会合,双方见面又发生激烈争吵。谢姓男子眼见曾女不愿复合并要求谢男履行离婚协议并交付金钱,谢男一气之下将曾女拖入房间内且反锁房门,再把曾女推到床上以身体跨坐压制,再徒手扼住曾女颈部直到曾女尿失禁当场死亡;谢男脱掉她的内外裤清理,竟起了色心污辱曾女遗体,再以棉被覆盖,当天傍晚搭火车逃亡至基隆友人家,还向友人透露自己失手杀妻。当晚曾女母亲因联系不上女儿而报案,后来在曾男住处发现女儿遗体,警方隔天就逮捕逃至基隆的谢男。
法官审理认为被告谢男以徒手掐扼颈部方式杀害被害人,手段甚为凶残,无情剥夺被害人性命,所为难容于一般社会,依伤害罪处有期徒刑1年,又犯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4年6月;又犯污辱尸体罪处有期徒刑2年6月,合并应执行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