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裸男上街「随机砍杀3人」震惊全台 法官看影片不寒而栗

记者柯沛辰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27岁男子林柏承投靠在罗东居住的父亲不料去年5月讨钱遭拒,竟脱光持刀街头砍人泄愤,导致3人受伤送医。法院一审重判12年,但林男精神问题上诉,试图争取减刑,但高院勘验事发影片认为不符要件,且行径令人不寒而栗,23日依杀人未遂等罪改判11年10个月,可上诉。

根据检警调查,林男有诈欺、妨害公务前科原本母亲同住在高雄市,但因为脾气暴躁,连母亲都受不了,所以去年3、4月被带去给罗东的父亲照顾。怎料林男成天游手好闲,不去工作还流连网咖,让父亲头痛不已。

去年5月2日晚间8点多,林男向父亲讨钱花用被拒,一气之下脱光衣服痛殴父亲。父亲不堪暴打,拿起一旁椅子抵挡,但林男杀红了眼,竟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吓得父亲赶紧逃出家门躲避。

▲林男闯入彩券行砍人,遭店员以椅子反抗。(图/翻摄照片

林男追出去后找不到人,愤怒又无处宣泄,因此顾不得自己还全裸,立刻闯入中山路一家彩券行挥砍,吓得店员和客人夺门而出。林男不满足,走回街上砍杀一对骑车经过的男女,导致2人摔车逃离,再冲入隔壁咖内随机砍杀女店员,好在顾客路人及时拿灭火器制止,最终仅造成3人受伤,未闹出人命。

法院一审认定,林男犯2项杀人未遂罪及1项伤害罪,重判12年。林男不服上诉,二审以精神问题抗辩,但高院法官勘验影片后,认为林男行凶时的精神状态不符合减刑要件。

▲女店员自知不敌,吓得落荒而逃。(图/翻摄照片)

高院审酌,林男素行不良,因长期心情低落、生活挫折感大、低自尊易怒,与父亲口角后竟持菜刀攻击陌生人,行径光看录影画面就已令人不寒而栗,原审并无不当,因此仍依3项罪名判刑11年10个月。

这次宣判,高院也一并召开延押庭,林男虽对延押没意见,但强调他在看守所有看精神科医师,也有服药,透过律师请求停止羁押;高院谕知候核办,先行还押。

林男还押时,有记者问他是否向被害人道歉赔偿。林回,「没有,但判太重,会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