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警察的「信任优势」问题(高源流)

(摘自判决书/谢琼云彰化传真)

彰化警方一个分局长,指示所属员警在处理对蔡英文总统陈情抗议事件时,遇有陈抗者推挤,就「顺势跌倒」,然后把陈抗者以妨害公务现行犯逮捕的事,经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明查揭露,令社会惊讶。令人担忧的是,这一「假摔嫁祸」侵害人权的情况,并非单一个案,而是长期存在警界

相较其他曾经发生过的案件,彰化这件假摔还算是轻微到不行的案例。依彰化地方法院的判决内容,这个警察分局长「只是」告诉所属员警,在应对陈抗事件时,「如果有推挤就跌倒,直接用妨害公务现行犯逮捕」,还没有加诸其他更重的法律责任,在被嫁祸的民众身上。

大约30年前,台北市警察局发生的一件嫁祸人民事件,更为离谱。市警察局人员在中山区处理一件拆屋案件时,遇到屋主母子一家人抗争当场,警方说有一名警员被「推倒打伤」,就依妨害公务罪嫌究办这母子一家人。

最扯的是,这名被「推倒打伤」的警员送医后,检具医院诊断书,说他身受重伤,下半身无法动弹,不仅向所属单位申请长期的公伤假,返回彰化老家养伤,警方还依妨害公务及重伤害罪究办这家人。

由于这名警察每次出庭时,都坐轮椅,又加上有医院诊断证明,法院将推倒这名警察的妈妈、儿子判处必须坐牢的有期徒刑。可是事实上,这名警察没有受重伤,也不必坐轮椅,他在彰化老家活动自如,骑自行车悠游,享受长期公伤假。

他的警察长官放任他这么干。当时是这母子找上我,再找人去彰化拍下这名警察飞身坐上自行车的影片作为证据,在这名警察又坐轮椅出庭时,当场予以揭穿,整件事才真相大白。

前年,澎湖有个派出所主管,为了抓酒驾的绩效,干了这样的事。有一个乡代表酒后开车到派出所报案,说他的钱不见了。主管在处理完报案事务后,明明知道这个乡代表酒味冲鼻,还放任这个乡代表从他眼前「酒后开车」离去。然后,这个主管立马指派员警跟出去,在道路上拦下乡代表,指控他「酒后驾车」。

说到这里,我们就必须回到什么是警察的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警察是执法者,依据法律执行职务。警察也是司法警察,他们有摘奸发伏,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天职。说简单点,就是打击不法,保护合法

做为执法者,警察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执勤作为,必须合法。警察接触及处理人民的事件,取证也都必须符合程序正义。可是,我们的警界受到上级指令及绩效的压力,不少主管、警察在执勤的作法上,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人民权益,没有程序正义可言。这就是警察主管宁可为了不让蔡英文总统听到或看到陈抗声,就要员警假摔嫁祸的根本问题所在。

探究起来,这几来不断在美国各地发生的多件警察过度使用暴力,用腿膝强压死非裔美国人,或者开枪打死非裔美国人的事件,在外观上虽然与我们警察假摔事件不同,但根本的原因则相同。或多或少是我们社会、行政机关、法院都给予警察过度的「信任优势」(the benefit of the doubt)所造成。

在这种警察说法凌驾人民指述的「信任优势」鼓励下,当然就会有心存不正的警察,为交差搞假摔诬陷人民、为绩效设陷阱诬指人民等等的作法发生。如今,在彰化的这一陈抗假摔事件,幸好有法官明察秋毫,为陈抗者平反,但其他警察作假的事件呢?人民只能自求多福。

作假之外,警察为顾全自己「不被举发」的利益,间接成为「检举魔人」的帮凶,四处依「检举魔人」的检举,告发民众违规的事件,最近也已引发强烈的民怨行政院、警界高层不应装聋作哑,必须及早重视这类警察作假或者过度使用执法权力的情事,检讨出一套改正的办法,让警察的执法能受到人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