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快递服务多次运输毒品 4人获重刑

本文转自: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昆明6月26日电 (雷霁)被告人王某在云南省勐海县向被告人玉某丙等人购买毒品后,安排被告人岩某章对毒品进行分装、藏匿,再由其和被告人徐某强通过快递将藏有毒品的茶叶发往外省。6月2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一案例。

2021年4—7月,王某和徐某强共同将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0667.39克藏匿在茶叶中,通过快递分批发往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等地。2021年7月13日,快递员发现包裹异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8月3日、17日,公安民警先后将岩某章、王某、玉某丙抓获,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67202.75克。

本案的告破得益于快递员的及时察觉和举报。快递物流业的高速发展,在极大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也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的新手段。尤其在毒品犯罪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快递投寄方便、人货分离的特点逃避警方打击,加大了公安机关监管、发现的难度。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玉某丙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岩温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徐某强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王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本案被告人在边境购买毒品运往内地,是典型的毒品渗透、内流犯罪,云南法院坚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结合各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对其判处重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震慑作用,彰显了云南法院对源头性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打击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