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方向和重点何在
要不要金融创新?这应该不是个问题,或者说是个伪问题。
持续推进金融事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是历史的回响,是当下的需求,也是未来的呼唤。
放眼全球,每一次经济大变局和主要经济金融强国的兴起,都会伴随一次巨大的持续性的金融创新。以机械化为标志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和英国的兴起,伴随着商业银行的创新和发展;以电气化为标志的第二次、以自动化为标志的第三次产业革命和美国的兴起,伴随着股票市场和风险资本的创新和繁荣;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催生了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和盛隆;正在进行的第四次产业革命和愈演愈烈的大国博弈,智能化特点越来越突出,它正在催生金融科技、数字货币等金融创新活动。
凝视自我,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八个基本要义之一。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在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文稿中,对此已有明确表述。
所以,金融创新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么做的问题。
首先,必须是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进行金融创新。离开这“两化”而脱轨运行,必然乱象丛生、危机纷至,这样的创新,的确应该不要。
再深入探讨和聚焦的,应该是尽快而持续地激发金融市场创新动力、科学而准确地找到金融创新支持重点,越具体越详细越好,所谓找准赛道,而后迅跑。
把金融创新区分为生产性金融创新和非生产性金融创新,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方法论启迪,而且实操性比较强。可以说,根据资金使用性质而提出的这个“二分法”,本身就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金融理论创新。
生产性金融创新是指为经济发展配置生产性资源的金融创新,其目标是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环节中的融资、支付、风险管理的需求。非生产性金融创新是为相关生产性资源价格回归均衡提供交易支持的金融创新,其目标是发展和优化金融市场的交易方式、交易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例如金融衍生品(期货、期权、互换等)的创新,以及基于这些工具的策略和技术创新,等等。
这两种创新的目标、内容、工具、渠道等都明显不同,但又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轻重缓急如何安排,“试金石”只有一个,即应看它是否有利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生产性金融创新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而非生产性金融创新则是通过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如果刻意远离甚至损害实体经济这一间接服务对象,形成非生产性金融创新的过度发展,就会导致金融资本脱离实体经济而自我循环,甚至形成如华尔街金融海啸那样的灾害。当前,金融创新要坚持政治性和人民性,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杜绝那些将利润私有化、风险社会化的伪金融创新。
每个金融细分行业的金融机构甚至不同特点的城市,在寻找自己的金融创新方向和支持重点时,不妨都可以参考这个“二分法”。特点和任务不同,创新的方向、支持的重点必然也会不同,这反而有利于形成一种千帆竞发,又井然有序的金融生态,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甚至恶性竞争。当然,有些共性是相通的,比如在进行任何金融创新时均应精心把握好五个维度,即提高对金融创新的认知度、健全金融创新的激励度、拓展金融创新的广度、加大金融创新的深度、把控金融创新的风险度。
一个“二分法”,一个“五维度”,祈愿共同思考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