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传大庆证借名插旗 康和证质疑违法

康和证券集团。(记者林资杰摄)

康和证(6016)今年股东会将改选董事,近期市场传出大庆证(6021)董事长黄谷涵利用他人名义强势买进、有意争取董事席次插旗。对此,康和证对此发表声明,质疑此举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吁请金管会能明确查实,以维持券商正当经营及证券市场秩序

康和证表示,4月中媒体陆续出现「大庆证券插旗康和证券」、「大庆证券董事长强势买进康和证券股票」等报导,却未见主管机关就券商及其负责人,与其他券商间能否相互投资进行说明,大庆证也未对相关作为疑虑,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发布重讯说明。

康和证董事长郑大宇表示,集团绝对欢迎优秀、理念相同、实在经营的正派人士共同经营。但是,如果自身经营未见起色、持股不足却提名7席董事、且资金来源不明,如何确保康和证的未来?因此诉求金管会能明确查实,以维护券商正当经营及证券市场秩序。

郑大宇指出,乾坤管理顾问公司仅持股康和证1%,却提名7席康和证董事,并与大庆证法人董事毛毛虫资本公司登记在同一地址。同时,乾坤公司的黄姓董事与蔡姓监察人,亦兼任毛毛虫资本董事及监察人,质疑代表的即是大庆证。

康和证提出2点质疑。首先,证交法明文规定「证券商非经主管机关核准,不得投资于其他证券商」,以避免证券商间相互投资操纵、垄断市场。在证券商负责人与业务人员管理规则中,亦明定证券商负责人不得兼职其他证券商任何职务,亦不得进行法规明令禁止行为。

康和证质疑,黄谷涵身为大庆证券负责人,竟无视法令利用乾坤公司名义持有康和证股票,进而提名参加康和证今年董事选举,其中4席董事代表法人为乾坤公司,而乾坤公司为黄谷涵实质掌控,已违反「不得兼职」规定,明显与管理规则不符。

由于媒体报导已证实「黄谷涵一派目前确实以乾坤公司进行董监事提名,知情人士认为『要在11席拿下3席董事不是问题,希望未来能参与公司经营』」,康和证担心若券商所有董事都能以他人名义持有别家券商股票,相关规范将形同具文。

其次,「证券商管理规则」明定证券商除经主管机关核准的转投资事业外,取得公司股份应基于公司最大利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该发行公司经营或有不当安排。康和证认为,大庆证董事长黄谷涵已有「证券商不得投资证券商」行为、违反法规在先。

康和证表示,即使大庆证经主管机关核准可投资康和证,依规定仍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康和证经营或有不当安排情事。若黄谷涵执意以乾坤公司提名7席董事参选康和证董事并参与经营,或与「其他人士」合谋获取利益或有其他不当安排,均已明显违反相关法规精神